《支付宝》全国消费券使用规则
1、券有效期白领取当日有效,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,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,券过期不补发。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。
2、券不可折分、不可提现,不可转赠、转让他人,不可为他人付款,不可售卖。
3、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,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,券可再次使用,遠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;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卓部分退款,券无法再次使用。
4、消费券使用范围适用于本次参与报名的餐饮住宿、文化旅游、美容美发、白货商场等线下实体经营商家。
7日1日至7月17日活动期问,每天分多个时段可抢消费券,领完为止;活动期间,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用中在活动页面可领取到1个券包,当天领取成功后不可参与其他场次的领取,第二天可继续参与抢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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